我校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举行“院校合作”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25-03-10浏览次数:24

310日下午,南通大学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南通大学举办院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陆俊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智峰,历史文化学院(法学院)院长钱荣贵出席活动并致辞。活动由历史文化学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许慈晖主持。

陆俊杰在讲话中指出,南通大学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进一步升级,是全面实施“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的生动实践,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必将进一步强化“资源共享、共建共赢”理念,加快形成司法机关与高校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希望此次院校合作能够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协力打造内容科学、结构合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和理论研究体系。


钱荣贵在欢迎词中指出,历史文化学院(法学院)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举行院校共建签字仪式,标志着学院发展的一个重要时刻。通过共建合作,旨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发展。期待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院校共建工作能够取得丰硕的成果,为地方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任智峰对南通大学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作为南通大学家门口的法院,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与南通大学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合作。高等院校、司法机关都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此次双方签订院校共建协议、成立法学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必将继续放大共建的集成效应。希望双方立足双赢共赢,加强深度合作推出高层次、有影响的课题成果、研究成果,培养更多高层次的法律实务人才。

钱荣贵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王锦辉、陈鹏两位法官颁发兼职法学教授聘书,并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智峰签署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后,南通开发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王锦辉给法律系师生作题为“不弃微末,久久为功——从案例中汲取营养提升法律思维”的专题讲座。讲座由王晓燕副院长主持。

此次活动也是学院“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之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颖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侯敬华部分审判业务专家南通大学法学院全体院领导以及法律系师生代表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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