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院校交流,推进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鸿,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谷昔伟等一行于4月1日到我院进行座谈交流。
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陆俊杰,南通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法学院)院长钱荣贵,党总支书记许慈晖,副院长王晓燕,院长助理、法律系主任王菁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双方就进一步促进院校共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发挥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协同作用进行深入交流。双方一致认为通过院校合作共同培育,有助于法学专业学生开拓思维与眼界,增强法学实践与应用能力,提升学生的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实务技能。此次交流不仅有利于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良性互动,更有助于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和推进法学高质量发展。
(张利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