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女,南通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法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研究生。于1998年获得律师资格,于2006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法学硕士毕业后,开始律师执业,目前兼任国内顶尖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资本市场法律服务,领导完成数十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再融资项目。兼任国内知名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人,为数十起生物医药、半导体、先进制造领域的投资提供支持。兼任数家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主授课程《证券法》、《经济法》。
刘云,女,南通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法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博士研究生。于1998年获得律师资格,于2006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法学硕士毕业后,开始律师执业,目前兼任国内顶尖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资本市场法律服务,领导完成数十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再融资项目。兼任国内知名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人,为数十起生物医药、半导体、先进制造领域的投资提供支持。兼任数家国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主授课程《证券法》、《经济法》。